據港交所(388)大股東權益披露數據顯示,德意志銀行在港交所的持股比例達6.09%,高于特區(qū)政府的5.84%,技術上成為最大單一股東。不過,由于德銀部分持股用于與港交所掛鉤的場外衍生工具的平倉,故實際上該行持股僅2.49%。
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61條規(guī)定,除證監(jiān)會在咨詢財政司司長后給予書面核準外,任何人不能是港交所的次要控制人(minority controllers),意思是有權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%或以上投票權的人士。
政府于07年9月7日成為港交所的次要控制人,截至今年3月底持股5.84%。與此同時,證監(jiān)會目前已核準8個實體為次要控制人,它們都是代客戶托管有關股份,合共持有港交所已發(fā)行股本約60%。
據了解,8名次要控制人都屬于投行,但德銀不在名單之中。參考德銀的權益披露,其于6月29日在場內以平均每股162.574元,沽售港交所1533萬股,使其持股由7.57%降至6.09%。然而,權益披露亦顯示,德銀持有的3979萬股(約3.6%權益)是為了與港交所掛鉤的場外衍生工具的平倉之用,換言之,德銀實際可以行使投票權的持股比例,應減去該3.6%,即2.4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