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港媒報道,就香港雷曼苦主在美國進行的集體訴訟,當?shù)胤ü偻品糠种暗呐袥Q,讓原訴人(譯音姓黃)繼續(xù)控告雷曼兄弟及擔任迷債受托人的匯豐托管服務(美國)(下簡稱“匯豐”),涉及相關產(chǎn)品的金額超過十六億美元(約一百二十四億八千萬港元)。
美推翻部分裁決準提控
二○○八年底雷曼破產(chǎn)案的裁決當中,紐約曼克頓南部地區(qū)法院法官James Peck認為,身為雷曼苦主的原訴人指控欠缺理據(jù),要求匯豐把抵押品賠償予苦主的申索失敗,并裁定任何修訂索償?shù)挠媱澗鏌o效。
然而,當?shù)亓硪幻ü賅illiam Pauley近日推翻案件的部分裁決,令該批于二○○三年六月至二○○八年九月購買雷曼迷債的苦主,得以修訂兩項索償。
由于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機制,雷曼苦主于二○○八年聘請美國律師在當?shù)卣归_集體訴訟,控告美國匯豐銀行未能全面履行信托人的責任,惟當年的裁決頒布后,有關案件進展幾乎是原地踏步,故日前的裁決可以視為雷曼苦主接近二年的抗爭跨進一大步。
律師梁永鏗認為,倘若雷曼苦主在該訴訟獲勝,將增加向分銷商提出賠償?shù)幕I碼,但未必會引發(fā)更多相關索償訴訟。
匯豐銀行發(fā)言人響應本報查詢時表示,該行會檢討有關投資者修訂的索償,在適當?shù)那闆r下,如果法院批準有關索償,匯豐會再次申請撤銷該指控,并盡力辯護。
港迷債苦主逾四萬三千名
二○○八年匯豐的代表出席立法會財經(jīng)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期間,曾被議員批評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。當時匯豐強調,沒有參與雷曼迷債的產(chǎn)品設計工作,只是向雷曼提供“公司服務”,而有關產(chǎn)品出售前也獲得監(jiān)管機構批準。
金管局發(fā)言人表示,得悉有關的事件,但由于案件仍在審理,當局不宜再作評論。
在港銷售的雷曼迷債總值約十八億美元(約一百四十億四千萬港元),涉及約四萬三千名投資者,包括雷曼相關的結構性產(chǎn)品在內,自二○○九年初至今,已有十九家金融機構向客戶提出集體賠償方案,其中最矚目的是十六家銀行聯(lián)合提出的“六成和解方案”(俗稱“大和解”)。至于調查雷曼投訴的進展方面,金管局收到的二萬一千多個個案中,仍在調查的個案有一百七十九宗。
今年九月十五日,雷曼兄弟正式倒閉兩周年。雷曼苦主大聯(lián)盟副召集人簡浩明表示,正籌備有關的紀念活動,并會繼續(xù)抗議監(jiān)管機構,甚至行政長官處理事件不當。